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哪些多选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以及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哪些多选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
在公海领域犯罪,这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管辖问题。对于刑事管辖,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在公海或公海上空犯罪,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但普遍基于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前者,只要属于本国公民,无论你在世界何地,都受本国法律管辖;后者,无论你是哪国人,只要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国,就受本国法律管辖,船舶和航空器视为一个国家领土的延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国家在公海上可以行使的管辖权包括哪些?
为了维护公海上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制止和惩治公海上的犯罪和其它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国际法赋予各国军舰登临权(right of visit)。按《海洋法公约》第110条规定,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有合理根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且军舰的船期国对此种广播有管辖权)、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检查的权利。主要检查国旗,必要时可进一步检查,但应慎重进行。若嫌疑经证明属无根据,而且被登临的船舶并未从事嫌疑的任何行为,则军舰的船旗国对该船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应予赔偿。
论述:试述公海上的管辖权制度。
刚考完国际私法,趁手还熟,写下来,希望有所帮助。
1,船旗国管
船旗国管辖是在公海上实行的主要管辖原则。在公海上航行的所有船舶和船舶上的人和事都要受船舶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管辖。
2,普遍管辖
为了同在公海上发生的违反人类利益,按照国际法应受惩罚的国际犯罪进行斗争,加强各国在这一方面的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国家上很早就形成了对这种罪行的普遍管辖制度。在国际海洋法中,被置于普遍管辖的国际罪行是海盗行为。
3,所有国家合作以制止下列非法义务:
(1)违反国际公约在海上从事非法贩卖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
(2)从公海上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
4,登临权
军舰在公海上对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以外的外国船舶,除条约授权的干涉行为外,非有合理根据认为有下列嫌疑,不得登临或在必要时进行检查:
(1)该船从事海盗行为
(2)该船从事奴隶贩卖
(3)该船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
(4)该船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但是,如果嫌疑经证明为无根据,而且该船并未从事此种行为,应予以赔偿。
5,紧追权
紧追权是国际法为保护沿海国的权益,赋予沿海国在公海上行驶的一项特殊权利。沿海国主管当局在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在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包括大陆架上设施周围的安全地带内,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船舶进行紧追。
公海管辖有哪些原则?
船旗国管辖是公海管辖的重要原则。但是当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时,因为碰撞往往涉及两国,两国都可能认为自己对此种碰撞事件及其有关责任者有管辖权。这就是所谓“共同管辖”的理论。
1926年8月2日深夜,法国邮船“荷花”号在驶往君士坦丁堡途中,与一艘土耳其运煤船“波斯·克鲁特”号相撞,“波斯·克鲁特”号被撞折成两节,迅速沉入海中,造成船上8名土耳其籍船员和乘客死亡。“荷花”号在抵达土耳其港口后,土耳其警方立即拘留该船船长和大副,并以杀人罪对其提起诉讼,判处他们监禁。法国对此提出抗议,认为土耳其对航行在公海上的外国船舶上的外国人的所作所为没有管辖权。双方相持不下,最后同意将争端提交海牙国际常设法院。
求,什么是公海上的管辖权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及1958年的公海公约,公海既然不属于任何国家,故任何国籍的船舶均有航行权,对于公海中非所属国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也可由任何国籍渔船加以捕捞。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向任何国家开放。
一、船旗国管辖
船旗国即船舶的国籍国。船旗国管辖指各国有权对在公海上的具有该国国籍船舶的管辖。对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
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具有专属的管辖权(第92条);每个国家应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第94条);对于可能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船舶的公海碰船或其他航行事故的刑事管辖,公约作出三项规定:
1、公海上碰船或其他事故涉及船长或船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时,对所涉人员的刑事诉讼或纪律程序,仅可以向船旗国或人员国籍国提出。
2、在纪律事项上,船长证书或驾驶执照只有其颁发国家才有权经过正当程序予以撤销,而不论证书持有人的国籍。
3、船旗国以外的任何当局,即使作为一种调查措施,也不得命令逮捕或扣押船舶。
二、普遍管辖
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是指各国对发生在公海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权对象的特定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行使管辖权。这类罪行或不法行为包括:
1、海盗行为
海盗行为是指私人船舶或飞机的船员或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从事任何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如果居于主要控制地位的人员,意图利用船舶或飞机从事上述海盗行为,则该船舶或飞机视为海盗船或海盗飞机。
军舰、政府船舶或政府飞机由于其上述人员发生叛变并控制船舶或飞机从事海盗行为的,视同私人船舶或飞机的行为。海盗是人类公敌,各国均有权将海盗拿捕,交付本国法院审判处理。对于海盗船舶或飞机及其上财产,可扣押并决定处理。
2、非法广播
非法广播或未经许可的广播,是指船舶或设施违反无线电有关的国际章程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信息。
所有国家应进行合作,制止这种未经许可的广播。对于从事非法广播的任何人,船旗国或设施登记国或其所属国,或可以收到广播及其正常讯号受到干扰的任何国家都拥有管辖权,可以对该行为人及船舶加以逮捕,并扣押广播器材。
3、防止和禁止贩运奴隶和贩运毒品
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或飞机贩运奴隶,并对犯有此种行为的人或为此目的利用该国旗帜的人给予严厉惩罚。任何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从事非法贩运麻醉晶或精神调理物质,可要求其他国家合作加以制止。所有国家都应在防止和制止上述非法贩运行为方面进行合作。
三、保护性管辖
这是沿海国为维护其本国利益对某些违反其法律和规章的行为的管辖延伸到公海实施的情况,也是国家属地管辖权的延伸适用。这种管辖在公海制度中突出体现在“紧追权”上。管辖的方式为登临检查、扣押或逮捕。
全球国际性海域分布图,浅蓝色为专属经济海域,深蓝色为公海
扩展资料:
公海自由
全球国际性海域分布图,浅蓝色为专属经济海域,深蓝色为公海
根据国际律公海公约第二条规定,公海对各国一律开放,任何国家不得有效主张公海任何部分属其主权范围。而“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包括
1、 航行自由;
2、 飞越自由;
3、 铺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
4、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5、 捕鱼自由;
6、 科学研究自由。
该条有但书规定,各国行使以上各项自由,及国际法一般原则所承认之其他自由,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之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海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具有专属管辖权
B.普遍性管辖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海盗、贩毒、贩奴、侵害沿岸国等行为
C.登临权由各国军舰、军用飞机行使
D.行使紧追权是普遍性管辖的一种方式
正确答案:A
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哪些多选题、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网友评论